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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出台《办法》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
2025-06-23 07:17:17 5

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
近日,青海省西宁市出台《西宁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办法(试行)》,通过强化制度建设、细化公平举措、优化为民服务、深化监督检查,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,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,着力推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,促进基层教育公平。
西宁市遵循国家、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借鉴学习国内教育发达地区经验做法,结合西宁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际,将每年制发的招生方案提炼固化,突出公平性、透明性、延续性和可操作性,对义务教育入学条件、流程等作出具体制度性规定,建立市县(区)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推进制度、划片决策制度、入学监督制度、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,全面落实依法、就近、免试入学。
同时,西宁市合理划分学区,按照制定方案、发布公告、组织录取、公布招生结果等流程,做到招生全过程可追溯,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严禁违规争抢生源、“掐尖”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。坚持阳光分班,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、快慢班、实验班等,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。
此外,西宁市聚焦数字化赋能,优化政务服务、提升行政效能,推行“教育入学一件事”,逐步实现招生录取线上报名、材料审核“一网通办”和大数据校验条件下“零证明”办理,不得要求监护人提供学前教育经历、超过正常入学年龄、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材料。
据悉,西宁市结合基础教育公平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,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力度,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,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,广泛征集问题线索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同时,强化纪检监察和教育部门协作,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,通报典型案例,开展警示震慑,落实以案促改,有效提升群众对公平教育的满意度。
来源:工人日报客户端